在酒店楼下时,冯意就在墙角里,看着任常新一瘸一拐地出来,上车。他正想出去将人强横地带回去。某个戏谑的声音响在耳畔,“又让人跑了?也是,就你这种性子谁能忍得了。”他硬生生地缩回了脚,眼睛冒火地看着车子离去,许久才用阴暗处走了出来。
他并非想要再对任常新怎么样,当他看到任常新身上的痕迹就后悔了,他不该那样欺负他,可谁让这具身体让他那么迷恋,肖想了十几年,他真是控制不住了。这种失去自控能力的感觉让他兴奋而害怕。
他没想到一个男人会让他兴奋成这样。
原本他过来只是想看看他想了那么久的人究竟是怎样的。当初当他知道自己喜欢那么久的人竟然是个男的,他失望得几乎恨不得将最开始的记忆全都毁尸灭迹。他竟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,还喜欢了那么久。原本以为会是美丽的缘分,但现在怎么看都是讽刺。
但是现在他不这么想了,他想得到他。
他绝对不会让猎物再次逃出他的手掌心。既然不乖,那他就教到他再也不敢不听话,如同训练一头烈犬一样。冯意是个狩猎型的男人,他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充满了渴望。想到他能将任常新训练得再也不敢生出逃跑的念头,他就全身血液都地压制强扣,以更加强势地侵略宣示自己的所有权。
要不是时间地点都不对,冯意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任常新。
他抬起头,满意地仔细看着任常新那副被好好怜爱过的小脸,神情迷糊,唇角湿濡的津液,上下滚动